求救! 惨无人道! 因双港镇及尧丰村委会要求我爸搬家,导致爸活生生的摔死! 大家好,我是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双港镇尧丰村委会扇子山村民,因双港镇及尧丰村委会要求我父亲搬家,导致我父亲摔断腰,村镇不予救治,活生生的痛死了! 他们说我前面的房子是危房,要求我父亲搬离,从一个危房撒到一个比危房更危险的地方居住! 在搬家的过程中摔断腰,得不到救治,活活生的痛死了! 活着的时候得不到救治,人死了得不到赔偿! 法治何在? 人权何在? 摔跤是在他们要求搬离的过程中摔倒的,却不予救治,让我父亲活活的痛死,真是惨无人道! 如果他们全力救治了,我也无话可说,摔倒之后不管不问,导致我父亲活生生的拖死!
谁阻挡了前进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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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人 你这种思维只要证据,不符合逻辑的思维!首先双港镇及尧丰村委会要求我父亲搬家,在搬家途中摔倒,他们应不应该救治?摔断腰痛死,如果是痛疼导致心脏骤停,算不算痛死?
我是在教你如何學著用法律思維去解決法律問題。不是要害你。你根本不懂法律,又不聽別人的勸。那你是在害你自己,給自己找麻煩。懂?你太自以為是了,謙虛點。我言盡於此,不說了。祝福你。
@南方人 谢谢您的提醒
@谁阻挡了前进的路 #242 再多嘴多幾句好了,令尊為什麼要從一間危樓搬去另一間超危樓?這種說法可靠嗎?是自摔還是被打的?有人看到嗎?自摔一般是摔斷手腳,怎麼是所腰,不奇怪嗎? 法律適用就是要先用證據,證明法律事實,最後才能適用法律,得到結果。事實是你先要搞明白的,你既然人在外地,所有的事實皆非你所見,你所說的事實有多少是真的?有多是可以證明的?這就是你首先該搞清楚的。先平靜下來,依你目前的狀態,真心勸你冷靜先。
@南方人 当时双港镇工作人员王海峰打电话给我,我说上面的房子不能住没弄好,房子里面都是石子、瓦片、草桩,他说把地面倒起来,我才同意的,后来地面也没弄好,就让我父亲搬进去住!
@谁阻挡了前进的路 #245 如你先前所言,令尊是在搬家的途中摔斷了腰,若所言屬實,令尊的死顯然與超危樓的狀態無關。
@南方人 你看到路况没有?这种路况别说是老人家,年轻人走路都会摔倒,这根本就达不到入住的标准,怎么会无关呢?
@谁阻挡了前进的路 #247 若是路況不好,要追究道路的維護單位負責,而不是找要他搬家的負責,否則,你也曾表示同意令尊搬,不是?那難道也要負共同侵權行為責任嗎?一碼歸一碼,這就是你看先該做的,把事實先弄明白,然後該找誰找誰。你才會有勝算。
@南方人 我是说地面弄好后,可以住。这种路况怎么能住呢。
樓主,有一個更殘忍的事實也許你會不愛聽,但我還是得說出口,供你參考。 你一再堅持是村委會要令尊搬,結果令尊因此在途中摔斷了腰,因此過世。所以村委會該負責。但請問,任憑村委會如何勸,令尊並未同意搬,不是?令尊之所以最終同意搬家,其實是因為你同意他搬家,所以他才會搬,是不?那難不成你才是該負責任的人? 現在樓主你知道你原先的這種說法有多不靠譜了嗎?
你說你要求路面修好了之後才過去住,但路面既然還沒修好,令尊與你明知路面不好恐怕有危險,為什麼沒等路面修好就去住了呢?那這責任該誰負呢?我不是在刁難你,而是在幫你了解自己的追責理由夠不夠充分,能不能用供勝訴的憑證。
@南方人 我从上到下看了一下, 第一个重点就是村委会通知他父亲搬离危房,但是他的父亲没有选择同意,那么这一个是重点 第二个重点他儿子接到电话,让他父亲搬到另一个房子里面,但是那个房子没有翻新好是不能住人的,这是一个重点 下一个重点 帖主是要求,我看了前两页,他说村委会不管这个事情,然后帖主就去告这个村委会,然后就去上访,去走法律程序 这是我看到的三个重点
@FGSD 对的,这才是重点
@南方人 这种问题必须要把前后因果全部得盘算,以及含有整体过程都得要精细化,否则在法律法庭上走的话,原告赢的概率不会太大 因为法律讲究的是一个事实过程,以及它这个事件的责任人和被责任人 这就是目前国内的法律的理论走向,它就是一个框架,但是我看了楼主发的整体,大概从我个人感觉,如果是走法律程序的话,赢的概率可能不能说不会但兴许能赢
@FGSD #252 我有去查了一下,因為不是大陸人,這部分只能依賴網路。 網上說,大陸的村委會,"核心職責是辦理本村公共事務與公益事業(如修路、基礎設施建設)",果真如此,樓主就該以路路維修過失追究責任,而不是要求搬家這事。 村委會根本叫不動樓主他父親,他父親是聽樓主的話才搬的。
@谁阻挡了前进的路 虽然说是重点,但是法庭是讲究证据的,就算去告的话,走法律程序,你得要准备很多前期的一些工作,如果你们农村安有监控,或者是附近安有监控,去调查一下,也是比较快 直接报警,让警察调监控,然后律师取证就行,前提是你们村庄谁家安有监控,正好能拍到你们家,这个赢的概率用视频也能提供证据,就是会概率会大一点 如果你们家附近没有监控,或者是有证人,有人看见了,那也可以作为证据,前提条件下得准备物证以及人证和视频监控证据,没有这些的话,走法律程序,你大概率是会输掉的
@南方人 对的,所以说我们已经结案 几个重点已经全部找到,但是卤煮他是想让村委会赔偿,村委会好像是拒绝赔偿,所以说楼主是准备去走法律程序,应该是这个意思,我暂且就理解成这个意思
@FGSD #257 如果有村委會的組織法、組織章程或決議能證明該路段欠維修、有待維修的情況,在證明確實是在該路段摔傷,而設施不當確實涉有過失,自然能依法主張損害賠償。 但村民受傷後,村委會是否有施予必要救助之義務,仍需要進一步研究,若有文紙黑子能證明村委會確有此等義務,則追究致死的責任會更有把握。否則恐怕只能請求賠償摔斷腰的責任及賠償。
「再」證明確實是在…… 「白」紙黑「字」
@FGSD #257 摔斷腰後,若因腰傷,加上欠缺緊急醫療,致引發敗血症,因而致死。則死亡與路面維修不善就有因果關係,若村委會維修路面有過失,自然就應對此負擔民、刑事責任。 所以死亡證明書上的死因記載便也是重點之一。樓主有關"痛死"的說法,不科學,不法學,最好能不說就別再說。
@南方人 对的,接综上文,整体全部架构汇聚到一团 卤煮是想走法律程序,然后咱们这几个人一起给他出建议,帮他理清这个全程,这样的话,他走法律会能更直接一点,更明确的调查以及事件分析
@南方人 对的,痛死这个说法,确实不能说出来
@南方人 不是的,我没有与我父亲通话,是双港镇王海峰打电话给我说让我父亲搬过来住。
@谁阻挡了前进的路 那等于说就是你们村里人给你打电话,让你父亲搬,是这个意思吧?
@FGSD 是的,是双港镇政府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要求我父亲搬的。
楼主应该问本地律师(网上或线下花点钱咨询),问我们没什么用
@谁阻挡了前进的路 对的,现在这基本上全过程都能接的上,所以说还是得去你们本地律所,或者是法律援助中心给提供一些证据,才能去告他们
@FGSD 告是很复杂的
@大道 律师也咨询过了,要双港镇及尧丰村委会肯出钱呀。
@谁阻挡了前进的路 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