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髦一案的真相,由至少四个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这四个人是:魏主曹髦以及司马昭、贾充、成济。曹髦一案发生后,朝廷大臣随即面临如何表态的问题,太傅司马孚无疑是表态高手。司马孚的第一个动作是,“见髦尸,首枕其股而哭”,这和司马昭“以头撞辇而哭”的表现如出一辙。但是,这时司马孚抄袭“以头撞辇”动作的话会遭来异样的目光,所以老于江湖的司马孚改“以头撞辇”为“首枕其股”。司马孚的第二个动作,是“将髦尸用棺椁盛贮,停于偏殿之西”。司马孚这两个动作给案子定了性,即曹髦无辜,弑君有罪,弑君者待定。这一表态属于方向性而非技术性,因为这一表态回避了谁是“弑君者”。为了表态的精准性,事先必须了解真相。无论什么性质什么形式的表态,其第一前置条件是掌握真相,只有在掌握真相的前置条件下才有可能按一定需求进行裁剪。司马孚对真相的了解是充分的,因此司马孚预留了关于弑君者的“填充空间”。 这个填充游戏,不是任何人玩得转的。在一个游戏舞台上,有运用上策的,也有运用下策的。关于尚书仆射陈泰的表态存在两个版本,一个是与司马昭“密室相会”共商国是,这是历史的版本,一个是在朝廷上公开表示,必须杀掉贾充,“惟有进于此者,不知其次”,这是演义的版本。据说,陈泰在密室里也提出诛杀贾充,陈泰私下里这样表态是合适的。首先,其出发点是想要完整地保护司马昭的名节,在具体操作上只考虑司马昭的利益不考虑其他人的利益,换言之,贾充也可以成为祭品。其次,杀掉贾充这一做法,属于探讨性话题,陈泰在考虑,司马昭也在考虑,是否适当由司马昭裁定。但是,在公开场合这样表态不属于探讨性质。公开场合人数众多,陈泰既无法和司马昭进行探讨,也无法和其他人进行探讨,司马昭本人也无法当着大臣的面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陈泰在公开场合这样表态,其实是提出一种诉求。司马昭直接下了结论:“成济大逆不道,可剐之,灭其三族”。成济奉送了一条命,同时还要承受被“剐之”的痛苦。
ty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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