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事故是这样定责吗? 我不乖~ 西祠婚后空间 2014-08-05 10:44 情况是这样的,汽车是在快车道上正常右拐,进厂区大门,大门前是人行道,在车身右转进入人行道,眼看就要进工厂大门的时候,车屁股,还有一点在快车道上,这时,一辆在快车道上直行行驶的电动车,撞上了车后面,也就是车后灯的侧面,电动车主一下摔下来了,摔成了后股骨折,反正现在在医院躺着了,就这样,车主立马叫了救护车,拍了照,送到了医院,也一直垫付了医药费,今天交警定责了,说是行人是弱势群体,车主全责。 车主实在是有点不服气,交警说,就算你车停在那,别人撞上你也是车主全责。虽然,现在也都走保险,但车主其实也满憋屈的,正常行驶,被走快车道上的电动车撞了屁股,还全责....... 哎,现在交通法是这样的吗,我是不懂,反正,站在我们普通百姓的角度,只是觉得,有点不合理,这样不是更让有些不法份了有空可钻!(当然,我不是说的上面电动车的车主是有意的,我只是说如果有不法份子呢?) 这事让我想起,以前不知在哪看到的一个新闻,是讲一老太,胳膊自己跌断了,后来跑小区里转,找了个目标碰倒一下,结果......大家应该猜到了,反正,大家开车还是多加小心,安全第一 转帖:西祠婚后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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