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杂合论,不可取 有些怪论,初一看,群美毕集。西施的鼻子美,貂蝉的眼睛美,昭君的眉毛美,贵妃的嘴巴美,范冰冰的脸儿美,刘亦菲的耳朵美,汇集在一起了。 这样是美人吗? 你说她哪儿不美呢?到处就是合乎审美时宜。 此之谓杂家者流。 杂家者流,多少还算有一定的学术。虽然他们总是以,爬到山的最高处都一样,认为有一个最高存在或最高真理或道。 但其实,山本来就不是只有一个峰。山字本身造字就有三个峰。爬到其他峰去了,想下来再爬一次到主峰,基本是不可能的。人的一生基本没时间和精力了。 所以,有些怪论,胡乱集合各家思想,混杂在一起,其实可能连杂家都算不上,最多算功利家。哪个看似好用,就用哪一句。 就跟前面讲的混杂美人是一样的,不仅是个五不像,而且是个怪物,决不是美人。 杂家还算多少有学术思想在,如果功利家,就更完了。什么都不管,只要觉得对自己有用就行了。 儒家不是万能的,但任何人的学术思想,只能是一家为主,而兼采他人。例如叫儒家。但如果混杂其他的,没有主心骨,那叫杂家。 一个没有主心骨的学术思想,能算哪一家吗? 学术思想就得有个主心骨。 如果主心骨变了。 既然变了,就不再是那一家,而改为另一家了。 例如,你的主心骨如果本来是儒家,现在变了,那么,还好意思自称儒家吗? 有哪一家思想作为主心骨,才能算某家。 有人认为,要发展中华文化,要吸收欧洲文化,印度文化,非洲文化等,然后融合到中华文化中,使中华文化发展壮大。 但这得有个前提,那就是以中华文化为主体,来吸收融合它们,这样才叫发展中华文化。 如果是杂合了其他文化,最后中华文化成了次流,天天讲的不是成仁取义,而是哈里路亚。那么,这不叫发展中华文化,叫残害。 回到小范围中华文化内部来讲,理一分殊。 每个人都应当有一个主体学术思想,如果没有,就会流于杂家。 或者说,每一家思想要发展,要以它自身为主体,吸收他家来发展。但如果是被其他家杂合到,这一家文化本身成了末流,那就不是发展,叫残害。 有主流,才有所谓的博采众长。 无主流,就不是博采众长了。叫杂合。
星火燎原致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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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燎原致兴华 我们干嘛学习别国文化 学习他国经济发展人文关怀就用自己 改开30年学的就是他们国家的发展路线最后再用人文关怀开始发展文化思想传播 最近国内不是掀起一场明朝论就是准备开始发展文化 然后一堆黑子都在黑那个明朝历史
四大美人还被指出有缺陷呢!何况你我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