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笼里的白乌鸦》第三章 一审二次开庭 姜善余就这样在看守所里等了9天,她知道肯定还要找她一次让她认罪。 “姜善余。” “到。” “开庭。” 是民警的声音,她开庭了,她的案子有进展了,她的心里有了一份期待。 到了抚乡县人民法院,她坐在犯罪嫌疑人的位置,带着手铐。 开庭流程走了一遍后,法官问她:“姜善余,你认不认罪?” 姜善余的内心很纠结,她觉得她不是诈骗,她也是受害者,她是被她同学骗到传销里的,她损失了将近十几万,加入的钱还是问亲戚朋友借的,甚至自己还贷了款。现在征信也毁了,名誉也毁了,钱也没了,身心受到了极大的创伤,还背上了一个官司,甚至可能有坐牢的风险。这样一来,她的事业前途也毁了,一个有案底的老师就不再是老师了。 “我考虑考虑可以吗?” “那你考虑好了给你们管教说一下,签个认罪认罚,就可以判个缓刑出去了,如果不认罪的话我们是会判实刑的。” 回到看守所,姜善余找到郝娟娟,把事情的大概说了一下,郝娟娟说:“这个只能你自己决定,我们任何一个人都帮不了你,因为我们现在已经在这呆了两年多,对我们来说自由才是最重要的,有没有案底都不重要。但是有一点需要提醒你的是,如果你认罪了,你真的能判缓出去吗?” 姜善余迟疑了,她觉得如果认罪判缓刑应该是真的,因为从公安上开始的时候,警察就已经告诉过她估计就是缓刑,但她又不知道怎么选了,因为姜善余8月份第一次开完庭之后,法官就给她打电话让她回去认罪,她没有回,因为她实在想不到,为什么这么出名的传销案子,在抚乡县竟以诈骗来处理,而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公安部早在零几年的时候就出台过关于传销里的欺骗与诈骗里的欺骗是不一样的,传销里的欺骗是从事者把它当做事业来进行的,并不具有主观上的意识,而诈骗罪里的欺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欺骗他人的钱财,这两者是不一样的。 她越想越委屈,她想好了,她不认罪,她要争取最好的结果,程序越往上走肯定就越正规,而且她们说的案子是到11月4号到期,怎么可能,明明是8月24号开的庭,律师也说过普通程序3个月,那按道理应该是11月24号到期才对,这法官不会骗我时间比较紧,让我赶紧认罪吧?自打开完庭之后,法官一直给姜善余打电话让她认罪,慢慢地,她不感再相信那些人所说的话了。 甚至当时跟法官沟通的时候姜善余说了这是传销,传销只有组织领导传销罪,法官还说那你这层级不够,够不上传销罪。如果法官不认可这是传销那肯定也不能认可组织领导传销罪,更不能说我这够不上传销罪的标准呀。有问题,有很大的问题。 11月5日。 “姜善余,接判决。” “到。” 她坐在小板凳上,一听到自己的名字立马就站起来向门口走去,她没想到,今天竟然接到判决了,她紧张地看了看判决,时间是一年半,罚金五千。她心里有底了。 “你上不上诉?”民警问她。 “上诉,我一定要上诉。”姜善余特别坚定地说。 她在文件上按了指印,她一定要往上走程序,反正这时间待着也是待着,为什么不为自己拼一把呢?人只有这一辈子,之前的二十多年的时间没有好好地为了自己的前途着想,这次她一定要拼尽全力。她也是受害者,她虽然有错,但是不构成犯罪。而且全国各地都把这案子以传销来判,抚乡县竟然敢做全国第一例诈骗判决,姜善余一定要上诉。
火炎焱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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