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勺小说 白 勺:本名曾睿智,江西瑞金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在《大家》《北京文学》《芒种》《百花洲》《四川文学》《飞天》《福建文学》《星火》《朔方》《滇池》《鸭绿江》《湖南文学》《青年作家》《北方文学》《文学港》《青岛文学》《牡丹》《鹿鸣》《伊犁河》《中篇小说选刊》等20余种文学期刊发表中短篇小说100余万字。出版中短篇小说集《野事》,长篇小说《姑妈的沧海》、《父与子的1934》。任某报总编辑。 帮我收拾一下潘美莲 听了我的汇报,超哥额上的青筋突然鼓了起来,说:“我平生最恨水性杨花的女人。”一开始,超哥的心情很好,双脸就像那天空的阳光一样灿烂。因为我讲了大量以前如何交往的细节,而与女人的那点秘事,是很容易引起超哥的兴致的,所以当中他几次打断我的话,一再要求我把细节说得再明白一些。只是到了最后,听到我说她跟一个老男人好上了,才挥舞着右拳说:“这种水性杨花的女人,我不帮你收拾她一下,我还叫超哥吗?” 超哥原来不叫超哥。上高一那年,班里的一个女同学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社会上的一帮小年青调戏了。为了赢回班里的尊严,他自告奋勇独自一人去找那帮人算账。他们一共有五个人,除了一个和我一样瘦小外,其余的都和他一样高大壮实。问题是他搞突然袭击,加上气势汹汹的,在他还没有感到害怕和疲乏的时候,一鼓作气地将他们打跑了,因此换来了一个超人的尊称,当然还有就是鼻青脸肿的馈赠。他一手提着破碎的衬衣,一手抹了一把嘴上的鲜血说:“这帮龟孙子,要不是跑得快,看我怎么把他们一个个打翻在地。”从此,像我一样需要保护的一群人常常跟在他身后,并且“超哥”“超哥”不知疲倦地叫着。 如今,我们变成了超哥所咒骂的“龟孙子”一般的人,依然离不开超哥,尤其遇上应该用武力解决的事。这足见超哥对我们的影响力之大。超哥理直气壮要帮我出这口恶气,让我感动得拼命点头答谢。本来我不寄希望超哥出面的,一来这是针对女人的活;二来我感觉和超哥生分了。超哥成为超哥的那个学期一结束,总喜欢跟在他后头的我们这群人中,骨干成员与超哥一起永远地告别了校园。刚出来的那些日子,我们从早到晚混在一块,但时间一长,我们就渐渐地各散东西,因为我们懂得了生活不是什么儿戏。所以,虽然我们几个在特殊情况下,比如生日,比如哪个中了奖还会凑在一处热闹,而这种场合毕竟是少数,几年下来,我和超哥之间自然显得有些生分了。生分了自然就不好开口。后来想一想,这动武的事情,不找超哥找谁,没想到我还未流露半点帮忙的意思,他就爽快提出,真让我有些喜出望外。 “我一听到这样的名字,心里头就不舒服。”超哥说。 我慌忙解释:“是潘美莲,不是和西门庆鬼混的那娘们。” “反正都一样,潘呀莲的,类似这样的字眼,给人感觉就不是什么好货色。”超哥低头看了我一眼,接着问道,“潘美莲现在在哪?” 我立马起身带路。我想,这回潘美莲死定了。潘美莲长得不太出众,却有一双媚眼,我当初便是被那眼神给魅惑的。一直以来,我不知道她怎么会糊里糊涂答应同我处对象,使我常常半夜里偷着冷笑。直到昨天她告诉我,她要和一个姓陈的老男人好了,我才从骨子里瞧不起她了,这种人不该给她颜色看吗?姓陈的千好万好,起码有一点不如我,那便是年龄问题,如果我和他活同样岁数的话,他死了,我在世上还能存在三十年,潘美莲脑子肯定进水了。 我一边走,一边这样想着。走了一会,我发觉后面没有跟过来的脚步声,我回头一瞧,超哥仍然靠在石桥栏杆上,望着桥下金光闪闪的河水,装着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我有些担心,莫不是超哥又变卦了,这不该是他的个性呀。我走上前去嘘嘘地问:“要不改天再去?” “不是,我问你,你自己怎么不去揍她?”超哥凝惑地看着我。 “害怕。”我不敢与超哥对视,“我怕揍女人。” “你怕揍女人,我就不怕?” 被超哥如此反问,我一时间犯起傻来。 “如果娟子这样,我早揍扁了她。”超哥自豪地说,“她稍微不听话,我就对她不客气,要不然迟早飞上天的。” 娟子就是那个被小年青调戏过的女同学。那场殴斗下来,超哥不仅赢得了超人的美誉,可喜的是,还赢得了娟子的芳心。 我小声地说:“我有超哥一样的本事,潘美莲也不至于飞上天。” 超哥哈哈大笑起来,用手指在我头上点了一下说,“行了,你即使有本事揍她,我也要去,她就是身痒痒了。” 超哥虽然轻轻一点,我还是后退了一小步。我站稳之后,朝他笑笑,然后点头回答道:“那是,那是,超哥你帮我去挠挠她。” 本以为我答完后,超哥会立刻动身,没想到他还站在原处一动不动。这时,我听到了超哥在说着什么,声音细小,似乎是对我说,又似乎是对他自己说。我用心听了一会,才知道超哥在为用啥工具收拾潘美莲而烦恼。他的意思是,带铁棍去,显然没必要,宰鸡何须牛刀?再说,如若使大力气,一棍下去击中了某个要害部位的话,容易丧命的,超哥是万万不想潘美莲丢了小命的,当然我也不想;在河边折一柳枝去吧,肯定是太轻,那就真的帮她挠痒痒了,还不如不去;赤手空拳过去嘛,便又觉得没有震慑力,人家以为和她吵口来了,论吵口的话,你超哥吵得过潘美莲吗?思来想去,最后超哥认为买把水果刀好,这样,就能显示出对这件事的重视程度,只要在她面前比划一番,她便晓得后果的严重。假设潘美莲真要耍泼起来,照准她的手或者脚来一刀,见见血,又不至于丢命,这不是不可以的。 “超哥,最好划她的脸。一张大花脸,看她今后还和谁骚去。”我建议说。 “这主意不错。”超哥非常认同我的观点,“噗嗤”一笑。见他开心了,我跟着笑起来,紧接着,我们两个一同大笑不止。我们两人的身子,就像放电影卡片时,银幕上的影子一样上下抖动着。 “走!”超哥一声命令,我们终于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发了。 这是五月的一天,暖风吹拂,天空清明,阳光普照,这样的好天气,很容易诱惑人去干些事情。超哥穿着短袖,而且扣子没扣,两块高高凸起的胸大肌暴露在外,他壮实的身躯据说是长期做俯卧撑,举杠哑铃的结果。他在前面行走,就像一堵墙一般向前移动。 现在是上午十点左右,新人美容院应该营业了,就是说,潘美莲也起床了。新人美容院在羊水街东段,那是幽城相对繁华的地方。潘美莲只是那里顾请的一个员工,老板娘是个外地人。听人家说,老板娘已经买了一辆豪华轿车,还有两幢别墅。潘美莲从十六岁那年入门,就一直没有离开过,我估摸着至少为老板娘赚了半辆车的钱。当然我也没少占便宜。我几乎隔两天便去,头发时时保持溜光有形,这让我的那帮兄弟羡慕不已。自从姓陈的那个老男人出现后,我的头发就如冬日的茅草,枯萎散乱,一想到这种结果,我便黯然神伤。这更加坚定了我收拾潘美莲的决心。 走下台阶,就进入通荡巷,从通荡巷出去,便是羊水街了。走到通荡巷口,我问超哥,要不要租辆的士,这样更快些。 “不急。”超哥说,“十来分钟就能解决的事,急着去干吗?” “省点力气。” 这时候,超哥好像记起了什么,停下脚步,转过身来问:“对了,去哪里弄水果刀?” 我手一指:“我记得那巷子中间有家店。” “有吗?” “是个老牌刀具店,不要说水果刀,杀猪刀也能买到。” 超哥微微一笑,转过身去,继续朝前走。 我们走进刀具店,找了很久才找到老板。老板是个老头子,戴着一副老花镜,躲在角落里,借着昏暗的灯光,低头看一本黄历。他也许不知道我们进来了,也许知道了,却不在乎,他用食指在嘴里沾了一下口水,继续翻那本四角卷起的书。 我使劲咳嗽了一声,说:“我要把水果刀。” 老头这才放下手中的书,狡黠的目光从镜片上方跑出来,看了我们一会说:“柜台里,自己选去。” 于是,我们重新回到柜台边,在一堆落满灰尘的刀具中翻检起来。超哥拿起一把刀,举过头顶,向远处的老头晃了晃问道,“这是水果刀?” “二十五块。”老头取下眼镜,眼睛眨巴了几下。 我吃惊地问道:“这种破刀要二十五块,你记错没有?”看着老板漫不经心的样子和懵懂的神色,我的确怀疑他是信口开河。 “你别小瞧它,锋利得很,杀个人保准没问题。”说完,老头再次把眼镜架在耳朵上,低头查看黄历了。刚翻动一页,他又突然抬起头来,严肃地说,“你们可不能拿着它去杀人。” 从刀具店出来,我的情绪开始有些激动了。我甚至在想,到了明天,很可能今天下午潘美莲就会单独约我去某个地方,向我承认她的错误,如果这样,我就得好好地教训她一通,然后她便请求我忘记过往,重头再来,我不能随即答应,应该装出不给她机会的样子,挽回自己的尊严,当然临了还是要原谅她的。不给她点颜色看,要不然日后她还得乱来。她不知道我还有超哥这么个兄弟,我可以惹,超哥你惹得起吗。 走出通荡巷,超哥突然又停了下来,我以为他想个的士,到了羊水街,出租车来来往往很多了,我便向街道中央招手,超哥马上制止了我,问道:“你说,我们拿着刀去欺负一个女的,是不是有点那个……” 我的心刚刚热血沸腾,经他一问,又迅速冷却下来。 见我耷拉着脸,超哥说:“我们是不是找错对象了?” “潘美莲真真是我原来的相好,怎么是找错了对象?”我不解地问。 “我们该找那个老男人,老男人不发骚,她会不要你吗?” “不会。”回答之后,我又认真地想,想了一会终于明白过来说,“问题是,这个老男人赶跑了,还有另外一个老男人跑来,你赶得过来吗,所以收拾潘美莲才是正确的。” 超哥点了点头,表示赞同我的观点,也就最终下了决心,毫不犹豫地直奔新人美容院。 虽然新人美容院在羊水街东段,但从这里过去才不到二百米的距离,然而这么短的一截距离,我感觉像整个冬天那样的漫长。我一直弄不清楚,搭个车多么省事,为什么超哥宁愿选择一步一步走过去?当然超哥有自己的想法,超哥就是超哥,他的想法是我们这帮人无法理解的,如果可以理解的话,那他还算超哥吗?(未完待续)
白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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