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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k_123 · 2月24日 12:51 · 588 次点击
这是一个创建于 227 天前的主题,其中的信息可能已经发生改变。

曲婉婷孝心“感天动地”,却为何始终不回国探视母亲?

长期旅居加拿大的歌手曲婉婷曾发文“母亲是我的英雄,她给了我最好的生活。”其母张明杰被调查后,她又撰文称“灵魂已经停止了呼吸,心理和心灵上,真的是受到了很大很大的打击,已经不能那么快乐地面对生活了。”并直言很爱妈妈,这磨难对她来说太大了,整天只能以泪洗面。那么,母亲被羁押并被判无期徒刑入狱6年了,她为什么就不回国一次,去监狱探视自己的母亲呢?更不用说积极帮助母亲退赃争取减刑呢?却反而在加拿大用母亲贪腐来的赃款挥霍逍遥自在?这难道就是她的孝心吗?
曲婉婷的行为已经严重涉嫌洗钱罪的核心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洗钱罪是指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实施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财产转换、跨境转移资产等行为。
曲婉婷的行为具备以下关键要素:一是上游犯罪明确:其母亲张明杰因贪污、受贿、滥用职权被判处无期徒刑,涉案金额达3.5亿元,属于典型的贪污贿赂犯罪,是洗钱罪的法定上游犯罪之一。二是资金性质清晰:她长期在加拿大使用母亲贪腐所得维持奢华生活,包括就读昂贵音乐学院、购置豪宅、购买奢侈品、支付高额生活开销等,这些资金被广泛认定为来源于非法所得。三是存在“掩饰、隐瞒”行为: 将赃款用于个人消费、投资生活,实质上是对赃款的“合法化”使用;据报道,她曾通过恋爱关系介入加拿大政坛,利用赃款支持男友罗品信竞选市长,这一行为可能构成以政治资源换取非法资金“漂白”的尝试;四是长期未退赃、未道歉,反而在社交媒体上塑造“无辜受害者”形象,具有主观上的掩饰意图。五是尽管她本人未直接参与贪污,但作为明知资金来源非法仍长期使用并试图合理化其用途的行为人,已可能构成洗钱罪中的“协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性质和来源”的共犯或独立主体。
曲婉婷非常明白躲在国外安全,而一旦回国捞金可能面临溯源追责。
虽然曲婉婷的行为非常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洗钱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法律特征。但现实法律追诉却面临许多难点和挑战:一是属地管辖限制:她长期居留加拿大,中国司法机关难以直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二是证据收集难度大:境外资金流向、消费记录、主观认知等需国际司法协作。三是尽管中纪委国家监委曾明确指出:“境外不是资产转移的天堂”,并点名批评曲婉婷案,强调要斩断腐败利益链条的末端。而且近年来,我国也加大了对腐败犯罪境外受益人的追责力度,但迄今为止,官方尚未公开披露对其立案侦查的消息。也许将来随着国际反洗钱合作机制(如FATF标准)的深化,中加在打击国际洗钱领域合作的建立、加强和纵深推进,也不排除通过引渡、资产冻结、刑事互助等方式推进追责。
这也许就是母亲入狱6年了,曲婉婷孝心“感天动地”却始终不敢回国一次探视的最重要原因吧。
曲婉婷曾说,自己一直坚持一个原则,就是坚决不动用妈妈的钱来搞音乐。但实际情况却是2014年曲婉婷举行巡回演出,在哈尔滨站首发就遭到冷遇,票房不佳,她妈妈张明杰为了撑台面,利用手中权力,给开发商们打招呼,让他们“想办法”包了一部分票房。还再三叮嘱,这件事儿(票房作假)“别让我女儿知道”。这样的“伟大的母爱”简直“感动”得常人要喷饭。
曲婉婷在Instagram上高调宣称:“母亲是我的英雄,她给了我最好的生活,不管她是如何做到的。”这不就是“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的现代翻版吗?作为巨贪的女儿,妥妥的贪腐既得利益集团的受惠者,是用人血馒头喂养大的“国际巨星”。她完美诠释了极端精致利己主义:既要在加拿大享受自由人的生活,又要回国赚中国歌迷的钱,还要把自己包装成“受害者”,暗示母亲“被冤枉”。她花的每一分钱,都沾着566个下岗职工家庭的血泪。她唱的每一个音符,都回荡着哈尔滨烂尾楼住户寒冬季节的呜咽。
有些人为曲婉婷叫屈喊冤:抛开其他因素,她的音乐其实还可以的,可惜啊!曲婉婷账号没了,其实她没错吧?这不就是“不争论”现代变种演绎吗?曲婉婷和她母亲的问题能抛开不谈吗?她母亲的钱得正道吗?她花得每一分钱都是自我劳动或创造换来的干净钱吗?
还有人说反腐不能搞诛连,不能祸及罪犯子女。祸不及罪犯子女的前提应是腐败所得不惠及其子女,以及曲婉婷应当以实际行动积极退赃。这种享受了赃款带来的奢华生活,却拒绝承担任何责任。这种“用人民的血汗钱筑梦,事发了就远走高飞”的姿态,成了普通公众心中一根拔不掉的刺。
不少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贪官的女儿吸血习惯了,如今她母亲进去了,她在国外吸不到血了、落魄了,就想方设法借助短视频平台回国捞金,继续吸血。
如果非要让广大人民群众给她一个复出的前提条件和期限,那就是完全还原其母所贪资金数额后,然后彻底退赃和弥补已被其挥霍掉的财富。否则,她的复出期限,就同她贪污的母亲一样,都是“无期徒刑”!

2月24日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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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条回复  •  2月25日 12:31
  1. 小白沐春风小白沐春风
    2月25日 10:40
    1

    跑到国外后,奶被断了,又混不下去。还想过所谓的自由生活。可笑

  2. KV纳KV纳
    临时禁言 2月25日 12:31
    2

    @小白沐春风 的确,估计等个5年就能死到国外了,也算是人生圆满

    看人家甜甜圈王伟恒,在外国被打成什么了?住的地方跟流浪汉地方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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