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在患病的情况下还会被留置吗? 要是当事人生病了,还能不能被留置?其实答案挺简单:J委要把人留置,不是想留就能留的,留置前一定会做健康风险评估,这一步是必须走的,这得去二甲以上医院做全面体检,重点查那些可能要命的问题,比如心脑血管、肿瘤之类的。 同时还要把过去一年的病历全部调出来看一遍,等到体检和病历看完后,会给被调查人分三个健康等级,要是高风险就是那种随时可能出事的,比如严重心脏病、晚期癌症、尿毒症,或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中风险是需要长期吃药控制的,比如高血压、糖尿病,还有精神类疾病但目前稳定的。 低风险就是身体没啥大问题,基本健康,这里要强调一下,监察法第23条和相关条例第125条都写得很清楚:如果是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法律明确说不得留置。 这两个字在法律里就是硬杠杠,基本等于绝对不行,但现实中也确实有例外。如果案件特别需要,而且病情又能稳定控制住,那也有可能被留置。 不过案件需要和病情可控这两个条件没有法律明确定义,这全靠J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而且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更关键的是审批流程,这可不是普通程序。得先由本级监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再报上级J委批准,走的是特别审批一旦批下来,留置期间必须有完善的医疗保障,全程盯着健康状况。 所以总结一下:留置不是不管健康,反而在健康这块卡得特别严,一定要先评估,高风险基本不让留,真有特殊情况要留,也得经过双重审查、特别审批,而且全程都有医疗跟着。 那留置期间要不要找律师? 说句大实话,不管贪污受贿还是行贿等罪名, 只要是被留置了,留置期间找律师压根没有用,很多律师会跟你们说,这时候找律师有一堆好处,实际上在我看来,就是花钱打水漂。 因为大多数家属掌握的案件信息本来就不多,在这种情况下,你把这些有限的情况交给律师,律师能做的事情自然也很有限,而且抛开这一点来说,律师在介入不了、甚至见不到当事人的情况下,作用更加微乎其微了。 律师为了赚钱可能会放大你的幻想,我是中立客观的,如果你的案子找律师没意义我会直说!欢迎咨询交流,有问必答!!!
猫小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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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j委的? 问题这个也分好多省的,不是一个省的也没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