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個有精神病記錄但係沒有病的正常人被生活所迫尋回申領綜援之路、但為了服務社會願意出來做義工的心意: 現在我香港宋岡思前想後,還是接受了父親的忠告,以出來做義工的服務換取申領綜援的機會,父親的提議也可能是好的提議,宋崗已經58歲,人到晚年失去工作是痛苦的,近日的洗碗工都開工不足,開1日休3日,我都沒有面目要求我的洗碗老闆史提芬安排我工作了,由于半年來香港的勞工處都幫不了我的忙,甚麼招聘會一籮籮、得個見字、他們的工種不多、沒有裝修木工、那些老闆只是對請外勞有興趣,宋岡半年來連1日的工作都找不了,勞工處唔改革就係冇用既;今日就一連約會了很多議員、機構,看他們有否請義工的必要,並且聯絡到義務工作發展局,填妥了他們的入會單張、發了出去,我相信會在這裡找到義工工作,但是我是兩年前的打上十幾年的綜援受助人,兩年來因為不合資格的一些原因,只能領取每月2400蚊的傷殘金,又不幫我繳交公屋租金,實在要出外工作,我並不知道這次的申請可會有難度?但精神科醫生已批了半年,以宋江願意出來服務社會做義工的立心來說,每周做2日至4日都可以,社署四有必要大開方便之門,就以人道、民主、人權的立場來說,社署都有必要寬恕宋岡,容許宋岡重投綜援的大家庭的,你們評一評:(我也是用心良苦的呀!)我每星期都向特首發一信,這些信件即使他們都睇唔起,當係耳邊風而已,但你們知道如果睇真啲的話,當中的很多建議是很有亦及有建設性的,只是他們主觀性強,狗眼看人低、而不作理會,將來追究起上來,不知誰要負責?誰人隻手遮天?自把自為了事? 宋岡之所以出此大策,毫無雄心大志、都係社會的錯、係西方民主、平衡法、普通法的錯,我的父親大智牛多年來侵吞我的他才有契名字物業的業權60萬元,只能應承百年之后才翻一份遺產給我,而我係30歲時候就叫他分給我到今年58歲了,而他都過了90大壽,現在他每天早上的做運動,期望長命百歲,而他的老伴已於年半前過身,我就取笑他係希望長命百歲、但係啲子孫就想他早死,因為他要一個老人家獨居葵芳閣的三房一廳的大單位,每日買餸煮飯都不容許我阻遲他,他要(第652頁信件10分有規律,並且不能接受吃兩個麵飽就一餐的方便做法,下晝2點至5點午睡,晚上10點睡覺,他這樣的有規律,唔等於係一個智者,只是他為人信佛但自以為事、自欺欺人而已,這樣的為人也可以算係一個壞人、一個惡人、只是他不會相信他並不能入選中國人社會的慈父角色,他只是孤芳自賞、自欺欺人的假慈父而已,他還放任胞姐分取我存於母親戶口中的財產,這樣做怎成道理,而胞姐就衰貪心,父親他枉作了中國人社會的無道昏君,當我致電問責他的時候,他無話可說就收線了事,CUT綫了事或者乾脆放下電話不發一言,任由我大聲疾呼也不理會,唔係就發窮惡講:(你唔順氣就請律師告我囉!笨。)他就是這樣的死淨把口,並無德高望重的父輩的解決問題的方案解决提得出來。 宋岡看來他若然不願意賣樓,不願意搬回鄉下生活,他是有必要做安老按揭貸款、分一份財產給三個孫仔、使他們也不至於步伯父的後塵、30幾歲都沒有樓、不能成家立室啦!這些老生常談的中國人孝與逆的家庭問題、不能應該只係子孫應該盡孝,為父者也應該向祖宗盡孝,孝順系雙向既。 香港特首、立法會主席阿: 你們同意宋岡以上的見解嗎?宋岡提議我的父親應該要效法黑道中人的做法,因為他有錯,所以應該請社會人士出來管教他、指教他為父之道、本來是好的提議,但警員並不接受、平衡法並不理會普通法並不理會、精神科醫生推說無權理會,宋岡成為了社會的弱勢社群,得不到香港法律的幫助,警員叫我請律師控告他就是已經做了嘢、交差喇!真係荒謬。而宋岡也睇唔起我的啟鴻胞弟,因為多年來他一直不會向父親說不,是一個應聲蟲,他不會為自己的3個兒子爭取權益、而死忍。 從來沒有做過義工的我,希望這次決定會為我帶來新希望,但是這事或者係言之尚早、過份樂觀,可以算係宋崗對人生的看法、是人到晚年坎坷半生、不忍心負於這個社會的用心。 東方文化的重組、東方民主的發起人吳宋岡 電話:8482409/46141629地址:青衣長青邨青桃樓1220室 電郵:ilonhillman6@gmail.com或lionhillman528@yahoo.com 2024年9月17日(星期一) (第653頁信件)
獅子山人香港澤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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