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3日 跨境保密协议的争议风险及防范 在保密协议争议境外仲裁中,申请人往往会递进式地提出以下三类指控: 1、抄袭指控(最严重的指控),申请人可能同时提起其他仲裁策略(如紧急披露证据Urgent Request For Disclosure)----对申请人的举证要求较高,必须提供直接证据; 2、不当使用(Misuse次之指控),较为宽泛,不仅指抄袭,还包含所有与协议约定的使用目的不符的使用情形;——对申请人的举证要求相对较低,只要间接证据充分,仲裁庭可作合理推定。 3、衍生发展(Derive From),指接受方利用了申请人的保密信息开发自有技术,被申请人技术由保密信息衍生发展而来。这类指控较模糊,往往伴随抄袭或不当使用一并提起。 关于“抄袭”或“不当使用”指控成立的法律要件: 第一,接触保密信息;第二,通过比对两家技术资料,发现技术细节上存在重大相似。 申请人在仲裁指控中的策略,避开两家技术在核心流程、重要部件、基本性能上的重大不同点,仅着重描述技术细节上的相似点(罗列大量的技术相似点,有些不过是公知信息或通用技术),有意夸大技术相似点在整个技术包中的重要性和比例,并尽可能利用那些具有视觉冲击力的点误导仲裁庭。 关于抗辩理由: 被申请人需要对这些相似点给予合理解释,抗辩理由一般包括:自主研发、公知信息、其他合法来源(前三解决定责问题)、技术上的重大不同点及相似点的重要性和在技术包中的比例(后二解决定损问题)。 *公知信息的来源:专利、权威书籍、权威期刊、工程技术标准和手册。 *其他合法来源:已过保密期的项目技术信息;从第三方处合法获得的技术信息;从实际运行项目中获得的信息;从实际运行项目中获得的经验。 *在解释技术上的重大不同点时,仍必须充分解释技术上的相似点(一体两面); *答辩总体思路:三个层次(核心技术、工程解决方案、图面画法); 关于请求的四种类型:损害赔偿金(Monetary Damages)禁令(Injunction)/ 宣告(Declaration)/ 仲裁费用(Arbitration Costs)
DDQ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您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
创作者 DDQ 尚未开启!打赏功能为了鼓励分享而设计。
详见 天涯打赏功能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