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术和孙策之间的“借贷纠纷”,源于孙策向袁术“借兵”打刘繇一事。当时孙坚已死,为了对付刘繇,羽翼未丰的孙策不得不向袁术“借兵三千,马五百匹”。双方商定,以孙坚获取的传国玺为抵押物,与此同时,袁术提出,平定刘繇之后孙策再 “回来”。袁术说的“回来”,包含两层意思:兵马仍归袁术,孙策仍效力于袁术。孙策表示,“亡父遗下玉玺,权为质当”,袁术也大度地表示,传国玺“权留在此”,并将孙策提拔为折冲校尉、殄寇将军。一开始,双方确实合作愉快,但是这一借贷关系存在明显的隐患。首先,孙策的抵押物与袁术的“兵三千马五百匹”在价值上不对等!另外,关于抵押物,双方均作了同样的表述,可视为一项正式的约定,关于“可速回来”一事,有袁术提议,却无孙策应答,因而不能被视为有效的约定。不久,孙策大功告成,“一面结交曹操,一面使人致书与袁术取玉玺”。“兵三千,马五百匹”归还袁术了吗?没有,而且孙策也不打算“可速回来”。孙策违约在先,袁术自然不会把玉玺归还孙策。袁术生气地说:“不思报本,反来索玺,殊为无理”。袁术主张的是“报本”,即归还那些兵马,这是一项正式的约定。至于“可速回来”仅是袁术单方面提议,所以袁术不再提及。“不思报本”,应视为不守信用,这一品行也部分地决定了孙策灾难性的下场。
ty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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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喜欢看嘉定兄的帖子,,历史故事,不错*^_^*
@丑的没人娶 谢谢!